一、依據教育部113年3月19日臺教社(一)字第1132400799號函暨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3年3月22日高市教社字第11332128700號函辦理。
二、計畫內容請詳閱「113年全國終身學習楷模選拔實施計畫」,並請於113年4月30日(星期二)前將推薦資料(請依計畫書第柒點第四項逐一準備)函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初審,經該局審核過後再報教育部複審。
三、相關表件請至「教育部全球資訊網∕認識教育部∕本部各單位∕終身教育司∕資料下載」下載。
四、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辦理旨揭計畫,如需諮詢,可洽計畫團隊(何依庭專任助理,02-6610-1234分機1526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