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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府宣導
新北市烏來公所 公告 張貼日期:109-01-17
更新日期:109-01-30
公告內容:

主旨:茲公告取得本區哪哮段27-5地號等1筆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名單及受理聲明異議事宜,公告期間自民國109年1月30日起至民國108年3月2日止。

依據: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及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。

公告事項:

一、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名單如附。

二、受理異議聲明期間及地點:

(一)就本案移轉土地事宜,認有違法不當,致損害權益者,應以書面並附具證明文件向本所聲明異議。

(二)異議聲明期間:如本案公告期間,逾期不在受理異議聲明。

(三)如有相關疑義,請逕向本所產業觀光課洽詢,電話02-26616442分機126、128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