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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府宣導
宜蘭縣南澳鄉公所 公告 張貼日期:109-01-09
更新日期:109-01-09
公告內容:

主旨:茲公告本鄉仲岳段1-309地號等157筆原住民保留地土地分配計畫(如附件)、受理聲明異議及申請受配事宜,公告期間自民國108年1月8日起至108年2月6日止。

依據: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及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。

公告事項:

一、受理異議聲明期間及地點:

(一)就本案公告分配土地事宜,認有違法不當,致損害權益者,應以書面向本所聲明異議

(二)異議聲明期間:同本案計畫公告期間,逾期不再受理異議聲明。

(三)異議聲明書件,請逕送本所公文登記桌收文。

二、受理申請分配期間、申請資格及注意事項:

(一)受理申請分配期間:自民國109年1月8日起至109年2月7日止,計30日。(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)。

(二)申請人資格:

1、須具原住民身分且合於本計畫之分配對象。

2、不得有拋棄土地之紀錄(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、因登記需要或因土地內有公共設施之拋棄除外)。

3、分配後之土地面積不得超額。

4、無違法轉讓、轉租原住民保留地紀錄。

5、其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