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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貼日期:113-04-24
更新日期:113-04-24

申請人檢附應備文件函送本會教育文化組審查,審查結果函送告知核定補助金;獲補助者於計畫執行完畢一個月內檢附明細憑證,送本會教育文化組審查,合格者撥款至單位帳戶;不合格者者電話通知補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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